圣讯日粮

今日:《主话365》

三月15日    胜过意念里的罪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 ,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 5:21 -22)
  “不可杀人”是十条诫命的第六条,是律法意义的不可杀人,这种律法意义对尚没有能力完全控制自己不杀人的人类来说,或者说对还必须看守在律法之下而没有提升到恩典之下的人来说,是必须的,所以“凡杀人的 ,难免受审判”这一律法规则一直在人类社会中生效。
  律法本来是义的,但它却不能使人称为义并成为义,因为律法只对已付诸行为的罪有效,而丝毫没有触及人意念里的罪。所以,按人性的光景是无能力靠自己行律法的义的,于是人只有陷入犯罪--受律法咒诅的恶性循环中永远不得救。保罗说“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 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罗 9:31 -32)。也就是说,只在行为外在要求人,要求自己,而不是从内心里信靠神,求内在的能力,所以人是没有能力行律法的义,只能被律法咒诅。
  “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 ,难免受审判。’”这是律法对人外在的震慑,而“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这是圣灵对人内在警告。耶稣把审判“杀人”之罪深入到“杀人”的动机里,也就人的意念里面。钦定本圣经译作“凡无故向弟兄动怒的……”也就是说因嫉妒或仇恨目的把弟兄模拟成拉加也就是废物和魔利也就是白痴,进行辱骂的,要受审判的。这就是主耶稣的义,主耶稣的义超越了律法的“义”,律法的义不管人的犯罪动机,只管惩罚犯罪行为。于是律法之下的人类为了行为上不让人看见自己的罪恶就会伪装、掩饰,因此主耶稣形容坚持律法主义的法利赛人时说:“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马太福音》 23:25-2)主耶稣的义是让人在意念里发现罪,并靠圣灵在意念里消灭犯罪的动机,也就是消灭魔鬼在人心里的作为,从而免受律法的刑罚。律法的义是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坚持的,耶稣的义就是基督徒应该持有的义。耶稣要求我们的义一定要胜过法利赛人的义。(《马太福音》 5:20)
  也许我们曾经也犯过意念里的罪,难道我们就得下地狱吗?是的,按神的公义定律都难免受审判,包括那些终日呼叫“主啊,主啊”的法利赛人。但是神早已知道我们人性的光景,知道人的内心,于是就为人类预备了救恩,经上说:“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 1:17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一2:1-2)。耶稣的义算为我们的义,在神那里耶稣用他的义替我们偿还了我们对神所欠下的罪债。我们不再受惩罚,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从此让我们靠着他赐给在我们的新生命在我们里面追求他的义--在意念里胜过罪。
  主啊,感谢你让我们明白,我们犯罪是从心里开始的,是魔鬼在我们心里的作为,求你的圣灵常住在我里面,使我有能力在我心里胜过罪,除灭魔鬼的作为。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李牧童  播音/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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